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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小学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01:58:01 浏览次数: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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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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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小学部简介:

南湾学校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康桥社区。是龙岗区政府十大热门项目之一。它成立于2009年8月,是一所九年制公立学校。学校占地面积27456.21平方米,建筑面积15349.70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38个,在校生1849人,专任教师112人。学校严格按照省级学校的建设和配置。教育现代化起点高,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建筑风格典雅端庄。是学生健康快乐的生活天堂!

所有班级均设有教学平台,均为互动电子白板。建成了覆盖学校主要区域监控系统的数字广播系统。学校建成了覆盖功能室、教室等功能区的校园网系统,实现了千兆骨干、100万亿到桌面。目前已建成理化实验室、科学实验室、音乐舞蹈艺术室两个机房,校园电视台投入使用,图书馆藏书1万册(1250万册),每生22册。300米塑胶跑道和室内标准篮球场已投入使用。

南湾学校自创办以来,始终站在教育现代化的高度,在“和”的办学思想指导下,在教育教学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和而不同,和而不同”,提出要建设以和谐为基础、尊重生命、尊重人格、和而不同、和而不同、和而不同的人的心灵和谐的学校文化,促进生命的成熟和智慧的发展。

在教育教学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现代化设备和设施,实现课堂教学的多样化,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我校要求全体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形成浓厚的校园现代教育技术氛围。学校为教师培训创造了良好的平台。教师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ppt课件制作培训、多媒体影视制作培训、光盘刻录、网络存储和使用等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显著提高了现代教学水平。同时,开展优秀课件设计竞赛、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示范班等活动,为教师提供示范平台,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相关研究。各种措施使教师认识到,现代教学方法确实是提高教学效率、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减轻教师劳动负担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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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圳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宝陵社区桂坊花园(1-6期)、河东花园、泰雅花园、中招花园、龙泉别墅、金龙豪庭、岭南花园、宝陵花园,南岭社区英军年华、康桥花园、子君、左汀优苑、康乐社区伊乐花苑、丹平社区、丹珠头社区(神会路以北)、河西家园、丹桂新苑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为六岁以上(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五个证明文件要求的非深圳户籍人口子女(神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并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
3.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分批次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申请学位。为了申请学位,必须填写四名志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在居民区的公立学校。第三、四志愿(1256人)由全区公办或民办学校由家长自由选择。必须至少填写一所私立学校。各学校的招生地点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http://lgjjk.sz.edu.中国大陆/)。
2.在互联网上。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点击“家长服务频道”栏中的“小一报名”,输入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并选择进入学校,确认后直接保存信息完成联机预测名称。
3.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家长应向居住区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受理。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实的;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信息不一致;
(4)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所未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的志愿学校。

三、学位申请材料
1.深圳市注册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明;
●户口簿;
●住房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明、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深圳市居住证;
●本市有效的房产证和父母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父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3.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应在申请学位时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申请表核对,并收到证明材料A4复印件。祖居、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用房、集体宿舍专用房的原居住证明材料,由学校核对留存备查。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学校联系函由学校核对,文件由学校保管。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I)住房材料(提供以下任何材料)
1。房产证及购房合同: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房产证原件已购买,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购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含国土部门备案号)和付款发票原件(含国土部门统一样本)。
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祖母、祖父母的,必须与祖父、祖母、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按照《特殊住房法》
2处理。租赁证明(或合同):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期限原则上一年以上,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出租区是一套完整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这房子是住宅用的。
3。宗祠、军宅、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统称专用房)信息:
(1)宗祠属于原居民的,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2)祖籍房屋属于军用房屋类别的,应当提供房屋军用房产证或者军用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辖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具有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宿舍类,宿舍应为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房地产证明、住房证明复印件。
(4)属于集资性住房的,应当出具购房收据或者购房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5)学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行建房的,应当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查处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

(II)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是指社会保障证书(深圳市社会保险证书)。
2。未在深圳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提供至少一方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终止社会保险的,还应当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III)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
2。母公司或者法定监护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人(合伙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但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名称的,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业务信息单,业务信息单上必须有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四)学校联系函
学校联系函(样本)可在我局基础教育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五、招生办法
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人数、家长自愿申请的顺序和高中、低学区分数的顺序,直至招生结束。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平行志愿待遇,安排第一批录取。即注册学生学区成绩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他们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等等。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志愿顺序录取。计划完成后,当校方记录第一志愿和第三、四志愿(1256名)学位学生时,将记录第二志愿非深圳户籍学生,以此类推。
3.同一志愿或同一批申请者,按分数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广汇户籍-国内非深圳非广汇户籍的顺序录取;
5.对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同一分、同一户籍类型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深圳户籍类型,其余均在学区内录取,连续居住年限按顺序安排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无深圳户籍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按缴纳工伤保险年限或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优先录取。

六、生源分流办法:
在自愿生源分流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是否填写并服从安排,进行公共学位生源分流。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写并服从安排的,由教育部门转送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习。没有公办学位调整安排的,由家长填报的民办学校报名。父母不入学的,由父母选择民办学校。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家长不服从安排的,教育部门不予调整和安排其他公办学位,接受家长填写的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不接受,家长会选择私立学校自主学习。

七、学区积分法
我区按学区积分等级实行学位排队制度。学区积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是100分。
1.基本分:
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生活状况和户籍类型,基本分有七类。每名申请学生可获得与相应条件相对应的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基础分为100分,前提是龙岗户口、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合法产权,产权份额超过50%);
第二类基础分为95分,在深圳市其他地区有户口的,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在50%以上);
第三类基础基本分为90分,学区有户籍的,父母或监护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祖籍住房、宿舍、军工生产住房、祖父母或祖父母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产权份额超过50%);
第四类依据80分,但学区户籍不深,且学区有购房(父母或监护人具有同等产权)
第五类按75分计算,前提是龙岗户口,学区父母或监护人出租或有特殊住房;
第六类基准分为70分,前提是有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七类基准分为60分,前提是有非深圳户籍的,家长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2.加分:
加分分分分标准分为两个,即深圳户籍学校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1260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房地产证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房地产证签发之日;租赁证(或合同)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租赁证(或合同)签发之日登记备案;特殊住房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学生家长迁入学区之日。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独生子女得2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人在深圳的父母(或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保工伤保险的时间或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时间计算加分。在一年付款或办理业务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1分(1260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会保障,他们不会累加双方,而只填一方。截至2013年4月1日,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或企业营业执照设立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不增加;超过12个月的,扣减总月数12个月。独生子女得2分。

3.注:
(1)被列入二类一、基本子范围的学生,在学区安排所有学位时,原则上不得加分;
(2)是否为深圳独生子女和非深圳家庭的,须提供不同证明。非深圳适龄儿童为独生子女的,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注明为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对深圳适龄儿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3)家长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计算机系统会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内容自动给家长打分。只有经资格审查部门批准的分数线才能作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4)家长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审,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家长书面复审申请后,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八、免费学习资格考试
,申请学位的家长提交的信息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只有通过考试并获得学区分数线批准后,他们才能加入学位排队等候入学。未通过考试且未通过学区分数线审批的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复试。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因下列原因,经确认职能部门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1.终止居住证职能,或者无人。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号不存在、过期、地址错误、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宗)。
3.租赁凭证(或合同)的凭证号不存在,或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房屋地址不准确,或房屋用途不是住宅,或租赁期限不准确,或房屋面积不是一套完整的。
4.目前社保缴费中断,或者电脑号码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已过期,或者未经年审,或者经营者不一致的。
6.计划生育证已过期,或者没有该证号,或者出具该证的子女姓名不符,或者父母姓名不符,或者信息不符。

九、我区实施学位申请室制度试点学校
今年将继续实施学位申请室制度。目前,试点小学有龙城小学、青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洲学校、龙岗外国语学校小学、半田花城小学和布吉科苑小学。学位申请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一套公寓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入学的子女未从学区学校毕业的,在子女毕业前,不得将住房信息作为其他子女学区学位申请信息。如果在上述7所试点学校中,一个学区有多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学校只能接受一个子女家庭的学位申请。
如需查询学位室是否在使用,请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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