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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00:19:18 浏览次数: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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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时间长,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因此,教师在选择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时,非常注重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哪支球队仍然是最好的,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这所学校有自己的学位。现在学校真的值得好好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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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90人,借读学生7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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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卫国尧纪念小学介绍:

卫国窑纪念小学创建于抗日战争时期。它是1942年8月抗日战争英雄魏国尧烈士为建设家乡、保护抗日身份,方便他从事抗日救国的地下工作而创办的。魏国尧烈士原名“民智小学”,曾任该校第一任校长。它属于一所私立学校。学校的原址是丽桥村的一座老祠堂。1956年9月,新交区所有民办学校全部改为公办学校后,“民智小学”更名为“丽娇小学”;。1994年7月,为纪念魏国尧烈士,弘扬烈士爱国主义精神,经上级批准,更名为“魏国尧纪念小学”;。我们以“教书育人”为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了以教研为动力的“多元激励教育模式”科研计划,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美劳并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学校的教学科研成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扬。1997年11月,我校被授予区级学校称号,多次成为参观学习的示范单位。学校开展了“争创文明学生、争创文明课堂”、“少鹰争章”、“红旗中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迎接紧张的学习”等活动;,并结合德育、美育、体育等多种教学活动,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我们学校的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在海珠区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活动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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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卫国窑纪念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罗马家园丽桥村

无障碍建筑:罗马家园

对口中学:第五中学、四十一中学,世贸中学

招生办法: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卫国窑纪念小学招生简章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教育方面,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也就是说,200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下同)在海珠区户籍、尚未入学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二)具有广州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失学、自理能力严重残疾的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轻度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能会推迟一年入学。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1242年星期一)共三天。

每天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

3.房地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三)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应当携带:

1.出生证明;

2.独生子女证或者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具有相同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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