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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7 01:43:03 浏览次数: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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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孩子的班主任交流过很多次,对于老师对孩子的看法,也有了详细的了解。而我也能感受到老师对于孩子的关心与爱护。还是很不错的吧,在学习中能遇到这么优秀的老师,给孩子以最好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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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书杂费普通生 278 借读生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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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小学介绍:

学校历史悠久,底蕴丰厚,人才辈出,是学生腾飞的摇篮,教师成长的沃野。学校拥有一支团结、实干、高素质的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曾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教师,有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体育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们凭着开放的教育思想,领先的科研,以良好的素质,进取的态度,奉献的精神和踏实的作风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学生。学校以“发展潜能与个性”为教育理念,从整体改革实验到差异教育研究。

广州市瑞康路小学创建于1998年8月28日,是海珠区教育局管辖的公立小学。位于海珠区新港路142号院(绥发花园内)。2003年5月被评为区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65平方米。




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青少年促进小学选拔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新港街:南京社区新港西路38、58、68、82、100号;海康社区新港西路143-157号;双子星城142、144号,绥化区防城东一街、金芳路;凤阳街:康乐溪社区康生路35号(广州市结核病研究所宿舍)

对口中学:绿翠中学、97中学、94中学、52中学、赤岗中学

招生方法: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瑞康路小学招生简章

一、申请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区小学招生年龄较多六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下同)以前出生的儿童。海珠区户籍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13(星期一,1255)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符合海珠区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办法

,父母必须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

3.购房的房产证或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临时迁入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应携带:

1.出生证明;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随当地户口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登记;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应当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子女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海珠区台办颁发的《广东省台湾同胞子女入学证明》和《台湾同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对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一)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与学位额相结合的原则所辖学校中,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因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而统一,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6月9日招生学校发布了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人与户一致”,申请户口所在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被认定为择校生,故意违反人与户一致原则的,将分开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
关键词: 广州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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