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6 03:27:20 浏览次数:411
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主营业务:广州市重点小学、天河区重点小学、天河区择校、
欢迎申请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38696961,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华英花园。进一步了解这位官员网站:。
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怎么样?

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收多少钱?
杂费:普通学生253人,学生753人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的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介绍:

广州市天河区华英外国语学校是天河区2013年建成的第二所外国语学校。学校坐落在原来的地方。成立于1970年,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校风优良,硬件一流,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效明显。是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州市绿色学校、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天河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小学到初中,符合条件的学生无需寄宿即可享受免费教育,并采取日间阅读的形式。地址是省高院东侧天河区圆村一横路华英花园。五六月份,学校将正式招收一年级小学生和新生。小学招生简章已经贴出来了。初中预计招生4个班。采用小班教学。初中招生简章和招生制度即将公布,这对家长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请注意华英外国语学校的家长。

学校位于珠江新城CBD延伸带原村区和广州国际金融城中心区,毗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广播集团有限公司,沿途与暨南大学分离。学校所在的华英社区是广东省文明示范社区,拥有良好的科技、德育等资源,学校硬件条件一流。每间教室都配有电子白板和超短焦距投影仪。实验室、机房、语音室设备先进,功能齐全,运动场、健身器材标准化。学校校园建设将融入国际文化元素,营造更加浓厚的书香氛围。

华英外国语学校的校训是“以德积德,以勤积德”,校训是“寓教于乐,思行并重”。它以“中外学生、中西融合”为教育目标。学校将以先进的理念、优秀的师资、优秀的质量,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和谐快乐、多元文化的校园。




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的注册情况如何?
广州市青少年促进学校必备参考资料:广州市天河区华颖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建安公司;怡景园;园村西街2号院(华融大厦);园村怡恒路7号院(华英园);福盈园;华英轩;东营楼;白马园;黄浦大道中富金联大厦、海景中心、恒业大厦、建设局宿舍楼。

一个不确定因素,即: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一个不确定因素。今年的招生目标是2008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6岁以下的儿童不包括在今年的入学人数中。

二、所需材料:

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书,租房合同和市房管局批准的唯一居住证)和一个邮资已付的回信信封随孩子到小学登记。如无房地产证,须提供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清单。

三、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12日

[温馨提示]

1、家长必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校收集申请材料后,安排教师到家核实实际居住情况,并请家长支持配合;

3、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学。一旦被发现,将被开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4、请家长按照招生工作指导书准备好所有材料,到相应学校申请,材料不全将影响录取;

5、家长须于5月10日至12日在该小学登记。如果申请迟到,学位将由区教育局安排;

6、为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建议家长先在天河区教育局网站(www.TIAnhe.org.CN)的“小学招生”栏了解招生信息,下载《天河区2014级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填写后交各小学招生点使用;

7、公立学校不受理下列任何一项:A、经核实录取材料不实;B、多次申请公立学校学位;C、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请学位的;

8、被学校录取,无故未按时注册,被学校电话催促,三日内仍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为了让您的孩子顺利申请相应的学位,请在您的繁忙日程中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请记住以下重要时刻:

1.在校门发布招生简章:4月30日

2.星期二对口小学适龄儿童入学:5月11日、12日、13日(1246周),1)

3.学校发布新生登记通知:6月9日(星期日)

4.新生入学登记:6月16日、17日(星期日,第一次)

一、入学要求

所有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国籍、种族,进入义务教育阶段。今年的招生目标是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6岁以下的儿童不包括在今年的入学人数中。需要

二、证书

。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至13日。家长须随身携带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书等)等证件,租房合同和唯一经市房管局批准的居住证)和一个全邮资的回信信封一起到小学随孩子登记。没有房地产证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清单。

三、入学原则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拥有产权和居住的地方,或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但合法租赁和居住的唯一地方;“户籍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相同,且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相同。因客观原因(如拆迁、临时安置等)使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安排程度。

四、子女分配办法

在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基础,人人必须相同”的前提下,按照“一户一度”的原则(除双胞胎、多胞胎和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外)分配学位,也就是说,一个寄宿单位只能从对口学校分配一个学位,如果你学了学位,如果寄宿单位已经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学校读1-5年级,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一手房住户:一手房业主的子女在新生登记前(2013年5月11日前)购房入户并办理入住手续的,将在所属地区的相应小学就读;一手房住户的子女已购房但入户并于5月11日至8月31日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购房但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学位不安排在与新购房地址相对应的小学,学位适用于原实际居住。

2、集体户: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于广州市天河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不迁入证明,经市房管局批准的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符合规定的),以及居住条件相关情况证明(提供实际居住的消费凭证,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而这所房子是广州市唯一的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住所,该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

3、承租人:2013年5月11日前在我区办理完所有手续并租住,租赁期三年以上(2013年1月1日起),且该房屋是广州市唯一的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所(均无房产证)家长),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租赁期限不足三年或者2013年5月11日后租用我区的,不予受理。

4、被拆迁户:被拆迁户的子女,由拆迁办安置,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以拆迁协议提供的住所为准,可能与被拆迁户的住址不一致,但必须有广州市户籍),或获得搬迁补助自行解决住房的被拆迁户子女,在2013年5月11日前经市房管局批准,可提供被拆迁户子女的有效租赁合同,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核实(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在广州的唯一住所,由相应小学的学生接收;已使用学位或相应小学学位的学校紧张,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二手房住户:指在2013年5月11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以房产证为准)且已入户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未使用学位的,到对口小学入学并领取;如已使用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3年5月11日后,办理完交易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被区内学生录取。

6、有祖父母的家庭:自幼与父母、祖父母同住,父母在广州无独立房地产或其他住所(无单位住房、自购、出租等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适龄儿童。如果不使用学位,将由对口小学的学生接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是祖父母的家。但如有不同家庭入住或使用学位,区教育局会统筹安排。

7、不完全不动产家庭:学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完全不动产的住所是其在广州的唯一住所,在广州没有其他完全不动产或住所(无单位住房、自购、出租等),且住户相同,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除不完全不动产住宅外,还有完全不动产住宅的,应当迁至完全不动产住宅所在地,由完全不动产住宅所在地的对口小学接收。

适龄儿童有上述情况的,先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登记。

五、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入学

1、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要求(见附表)且具有本地区居住、监护条件的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均须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按规定,并到相应的居住地小学申请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符合《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实施意见》(粤办〔2011〕45号)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其他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可就近联系所在学校取得学位。如果公立小学没有剩余学位,他们可以申请私立小学的学位。每所学校的地址如下:电话可在天河区教育局网站(www.TIAnhe.org.CN)查询。申请时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农业户口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在广州的固定地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由广州市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三)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或合法经营)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中合法经营证明由工商部门出具)(四)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意见由现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5)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温馨提示

1、家长必须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一年级学生不能再申请阅读,一经发现,将予以开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3、要求家长根据招生工作指导,准备好申请对口学校入学的全部材料,材料不全可能影响入学;

4、家长须于5月11日至13日到对口小学报名。如果申请迟到,学位将由区教育局安排;

5、为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建议家长在天河区教育局www.TIAnhe.org.CN网站的“小学招生”栏了解招生信息,下载2013年天河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后交各小学招生点使用;

6、经核实入学材料不实的,公办学校不予学位;B、多次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C、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申请学位的;

7、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注册,学校电话催促,三日内仍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

8、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以向校长反映。如果校长的解释或解决方案仍不能让您满意,他们可以请求以下帮助:

天河区教育局咨询热线:38622798地址:天府路1号院4号楼2001室,天河区

天河区成人教育办公室(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792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院4号楼2002室
天河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投诉电话:38622508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院4号楼2005室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