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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 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服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6 16:13:21 浏览次数:407
 2021年度国 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服务招标
受国 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2021-2024年国 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服务项目
1.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 项目概述:采购人办公楼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服务将于2021年一季度内到期,根据采购人总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同期满后,采购人需重新进行采购并确定新的供应商。为保证采购人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现拟对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3. 采购范围:为国开行四川分行提供绿植租赁并对其进行养护及对国开行四川分行自有绿植和草坪灌木进行养护。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参加竞磋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提供近1-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供应商被国 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7)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8)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 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
(2)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人民币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购买磋商文件。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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