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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零星修缮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6 14:20:44 浏览次数:281
 2021年度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零星修缮工程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工程建设规模:单项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零星修缮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以招标人出具的单项工程任务单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招标控制价(即*高投标限价,下同):200000元(本工程单项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工期要求:单项合同施工工期待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另行磋商确定;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4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1 月 26 日至2021年 01 月 30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02 月 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第20.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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