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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东莞市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物品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6 10:51:00 浏览次数:236
 2021年度东莞市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物品采购招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物品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2020CG015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高限价(元)    
1    
水晶纪念座    
个    
88元/个    
2    
纪念册    
个    
20元/个    
四、   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    
东莞市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物品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项目需求书    
见上表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为准);
2、 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磋商的,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 《投标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3、 报名件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报名。
九、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止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日下午15:00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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