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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4 13:16:03 浏览次数:213
 河南大学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00003
2、项目名称:河南大学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限:三年
5、服务内容
5.1服务内容:河南大学2021年-2023年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服务(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四个险种及相关服务,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万)
5.2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为河南大学配置公务用车的所有单位办理车辆所有单位办理车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四种及相关服务。
5.3质  量:合 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明材料);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无须缴纳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自行承诺);
2.6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分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
2.7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查询指南: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的与本企业存在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具体情况,建议将查询截图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2.9本磋商活动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参加;
2.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2.11、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 间:2021年1月 21日~2021年1 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 间:2021年 2 月2日17时 00 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2月 3日9时 00 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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