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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校人脸识别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2 15:01:10 浏览次数:212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人脸识别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 招标条件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人脸识别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人脸识别出入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45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竞争性磋商范围:人脸网络筒型摄像机、人脸识别服务器、出入综治管理、出入通道闸机、大屏屏显设备、平台及工作站等采购,其他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近三年内无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月 22日至2021年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
(4)被授权人*及复印件;
(5)“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 日 13时 30分 。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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