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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邮政集团洛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工地安保服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1 16:25:25 浏览次数:239
 2021年度邮政集团洛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工地安保服务招标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工地安保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工地安保服务
1.2 采购编号:【HXZB】20210081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洛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工地安保服务。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预算金额:约13.44万元。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1年。
2.6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3 供应商应具有*厅颁发年审合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上具有相应的安保能力。
3.4 供应商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任1个月的纳税和*证明资料。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 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响应报名及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1 月 22 日至2021年 01 月 28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保安服务许可证》,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2月03日10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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