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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支队基层中队遴选副食品配送单位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0 09:11:47 浏览次数:223
 贵州*某支队基层中队遴选副食品配送单位项目采购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某支队基层中队遴选副食品配送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  FJZZ-CG-01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主要内容:
A包:南明区片区包括执勤1、2、3、18、19、20、21、南明中队共8个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B包:观山湖片区包括执勤4、6、13、14、15、白云中队共6个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C包:花溪片区包括执勤8、9、10、23中队共4个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D包:乌当片区包括执勤7、11、12、16、乌当中队共5个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E包:机关生活服务中心,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F包:羊艾某队,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G包:贵定某队,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H包:修文某队,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I包:开阳某队,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J包:息烽某队,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K包:清镇某队,为中国人民武装*某支队基层中队食堂供应日常所需副食品;
注:(1)根据军委通知要求及省军民融合办组织召开的“黔货出山进军营”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军委下发的文件各个供应商严格落实基本伙食费的10%来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根据采购文件所示的附件里的农副产品单位清单进行采购,同农副产品单位合作的家数由供应商自行决议。)
(2)如供应商当天配送的副食品不新鲜,扣除当天副食品总价的15%作为处罚。
配送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特别说明:
(1)A~E包投标供应商只能报名一个包,F~K包投标供应商可同时投报6个包。
(2)A~E包:采购人保留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技术、商务、经营状况、规模、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核实和现场考察(核查范围包括资质要求与评分标准中的事项)。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核不通过,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3)A~E包:每个分包*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分别供应一个月之后,经过业主综合评定后各供应商无任何事项不达标等问题,则本年度供应分别由两个供应商轮流供应一个月。在供应商实施配送期间,出现不达标等问题(例如食品质量问题、无法配送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实施配送或重新招标。
采购数量: 1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1)提供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2020年6月(含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支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遵守国家及中国人民武装**有关保密要求(按采购文件格式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列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黑名单”和暂停采购资格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1-19  09:00:00至 2021-01-26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上述资料加盖鲜公章)
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A~E包 2021-02-08  09:30:00,F~K包 2021-02-08   14:0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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