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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沙洋范家台民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9:59:21 浏览次数:207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民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民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2021005
三、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
采购内容:民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采购人承担水、电、气每月共四千元费用,超过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限价:
1、服务费:4.6万元/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6)、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5、拟派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包含厨师、红白案及其他相关必要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所有人员的健康证及*缴纳证明文件;
6、在以往的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
(以下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2)银行*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近一年内依法缴纳*证明(含花名册、银行缴费证明、缴费明细,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的账号和密码,以便现场查询核实);
(4)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公司财务报表);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7)拟派服务人员证件。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
注:报名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8时至2021年1月22日17时(8:30至12:00,14:00至17:00) 。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14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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