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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采样委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9:54:57 浏览次数:179
 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采样委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采样委托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2021-0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48.6万元。
3、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 务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
5、抽检要求:本次磋商性抽检服务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中标人需在招标方监督下独立完成采样,并向招标方提供记录完整的采样信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家或省级以上*许可的检验资质,实验室取得C*或CATL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件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缴费凭证及*许可证明的材料);
5、投标人设有独立实验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来承担过农产品抽检任务,具有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具备满足水产品类储运条件的设备;具有农产品安全分析研判能力和农产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与采购人就本次磋商性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磋商性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00。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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