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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泉眼大街分项工程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4:32:28 浏览次数:208
 2021年度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泉眼大街分项工程材料招标
一.招标条件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泉眼大街分项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泉眼大街分项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周期:自接到供货通知后15天内供货到现场;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要求以及国 家相关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2755447.*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所购材料不得含有国 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 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 用发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报名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邮箱:
(1)*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被授权人2020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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