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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生产设备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08:51:33 浏览次数:218
 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生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JZGS-202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生产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6,233,500.00元)。
四、实施地点:惠州博罗县杨村镇塘角村黄塘组金杨大道南面827号。
五、工期要求: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收到采购方定金之日起,140个日历天内开始发货,中标人必须将全部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货验收,在采购人具备安装条件下,中标人派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为惠州市立华家禽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供应生产设备。(具体采购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七、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投标人须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投标报名表(附件下载)(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备注1所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2月7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2月7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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