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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辽源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8 19:25:13 浏览次数:249
 关于2021辽源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招标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辽源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B-2021-004
2.3采购范围:棉大衣、多功能睡袋、棉帐篷、单帐篷、折叠床等(采购需求表全部内容)。
2.4投标限价:肆拾玖万元整(小写:49.0000万元)
2.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供货期限:2021年01月30日前需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派发。
2.7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及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已被列入政府取消资格记录期间的单位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于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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