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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湛江市*局港航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6 19:31:20 浏览次数:234
 关于2021湛江市*局港航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招标
受【湛江市*局港航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湛江市*局港航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F2021-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局港航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 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从事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存档,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  1  月  18  日至2021年  1  月  22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及*;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5:00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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