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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5 22:43:46 浏览次数:179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37.143828万元
1、项目名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2021-001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崖州湾科技城地块YK04-05-02上,地块面积约为11398㎡;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16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硬*程、绿*程、铺贴工程等配套工程。建设约100个小车停车位(其中无障碍停车位2个)、10个中型车停车位。
5、采购预算:1371438.28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6、采购范围: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政府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7、服务周期:3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9、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有效证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企业相关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以及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至少须具备施工员1名(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书)、安全员1名(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书或安全生产考核C证)(提供岗位人员证书以及在本单位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自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或以上合同金额在1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须提供2017至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且都处于盈利状态(需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满足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8)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是否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权利,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处于以上情形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实有效(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供应商被人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应当依照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处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9日(9:00~12:00,14:30~18:00)
(2)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请提供如下资料:
(3.1)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2)提供有效的*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3.3)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证书及*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3.4)提供岗位人员证书及*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3.5)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3.6)提供2017年至2019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3.7)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原件核查);
(3.8)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9)没有重大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格式自拟);
(3.10)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声明函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格式自拟);
(3.11)响应文件材料为*实有效的承诺函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格式自拟);
(3.1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资格要求内容为准);
(3.13)如果法人代表购买标书提供*,如是授权委托人购买标书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原件。
9、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1年1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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