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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4 18:54:50 浏览次数:184
 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土地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ZB2021-01-11
2.3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
4.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壹套。
4.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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