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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侯村新建飞灰填埋场及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可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4 12:17:05 浏览次数:221
 2021年度太原市侯村新建飞灰填埋场及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编制招标
1.招标条件
太原市城乡*关于太原市侯村新建飞灰填埋场及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编制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太原市城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太原市侯村新建飞灰填埋场及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编制
2.2招 标 人:太原市城乡*
2.3招标编号:W2020-07-172
2.4招标范围:太原市侯村新建飞灰填埋场及现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的编制、组织评审及交付招标人使用的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设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为:存续、在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2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有新建飞灰填埋场或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可研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委托方的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
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高人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 月14日至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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