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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五莲县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21:17:34 浏览次数:249
 日照五莲县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五莲锦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五莲锦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城人民路以西,青岛路以南,用地面积50345.9平方米,建筑面积工118*2平方米,容积率1.59,建筑密度17.4%,绿地率35%。
2.2建设地点:五莲县人民路以西,青岛路以南。
2.3招标范围:锦华和园小区EPC工程的规划方案、单体方案及建筑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含场地三通一平)、试运行;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协助业主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5500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可从事*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4.1.1 方式: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以下资格*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及其*证明原件(*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证明原件;拟派设计负责人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书原件、*及其*证明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1日14时30分。
5.2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1日14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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