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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人民解放 军东部战区**社会化饮食保障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17:41:07 浏览次数:228
 2021年度南京人民解放 军东部战区**社会化饮食保障招标
为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加速推进*保障社会化改革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 军东部战区**社会化饮食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 军东部战区**社会化饮食保障项目
二、 项目编号:210JOC007009
三、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由中国人民解放 军东部战区**提供饮食保障场所,供投标人自主经营,提供饮食保障。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饮食保障项目情况及经营要求。
项目名称:社会化饮食保障项目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马路街1号
本项目合同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和税务登记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纳税的需要提供税务机构开具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无政府采购或*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无政府采购或*服务不良记录,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合同内容须能够体现主副食加工制作及餐饮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七)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八)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 1 月 11日至 1月18日(08:00—11:30,15:00—17:00)。
(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
5. 投标人无政府采购或*服务不良记录承诺书;
6.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承诺书;
7.《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或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 2021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 开标时间:2021 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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