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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清泉水务公司2021年PSP钢塑复合管供应商入围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15:45:43 浏览次数:191
 2021年度漯河市清泉水务公司2021-2023年PSP钢塑复合管供应商入围招标
受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PSP钢塑复合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PSP钢塑复合管供应商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ZYF-2021-02;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2023年PSP钢塑复合管供应;
2.2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
2.3采购内容:一标段: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PSP钢塑复合管扩口连接;
二标段:漯河市清泉水务工程有限公司PSP钢塑复合管电磁热熔连接;
2.4服务周期:2年;
2.5供货及安装期:根据采购人需求,一般在收到供货通知5日内,紧急情况除外;
2.6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2.7预算价/*高限价:开标七天前公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高限价;
2.8入围数量:若有效供应商的数量大于等于6家,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取前三名为入围厂家;若有效供应商的数量为4—5家,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取前二名为入围厂家;若有效供应商的数量为3家,按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取第 一名为入围厂家 。
有效供应商为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通用资质)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3供应商在河南省内须具有产品仓库场所(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具有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门批准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4供应商须于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务经营业绩;
3.5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获取
1.本次采购项目实行线下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1年01月12 日至 2021年01 月 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携带“资格要求”部分及授权委托书报名。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 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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