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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基地(西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10:08:51 浏览次数:218
 2021年度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基地(西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基地项目(西区)已由长新发改叁【2020】32号、中韩长示范发改字【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基地项目(西区)工程造价咨询。
2.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0.5854公顷,由A、B地块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394380㎡,其中A地块216589㎡,B地块177791㎡。
2.3招标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基地项目(西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
(1)编制本工程全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及调整;
(2)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查形象进度造价及月计量,确定进度*;
(3)审查现场变更和*,确定价款的调整;
(4)协助委托人确定设备和材料价格;
(5)审定工程阶段的分包结算及竣工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6)及时提供造价管理方面的信息,为委托人预测投资趋势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
(7)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计划等;
(8)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及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9)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10)其他有关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业务。
2.4建设地点: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
2.5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程造价经相关部门审计结束止。
2.6成果或目标要求:符合国 家有关造价咨询标准、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实、准确、合理、合法、合规。
2.7质量标准:符合国 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8*高折扣系数:0.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 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 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近3年(2018-2020年)企业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近3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需完成入吉信息登记。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高人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1日至 2021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高 级专业技术*、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有被授权人签字的确保报名材料*实性的承诺书。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08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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