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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慈城新城地块场地平整及围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8 18:06:03 浏览次数:319
 2021年度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慈城新城地块场地平整及围挡招标
1.招标条件
慈城新城CC09-04-10a、CC09-05-04b地块场地平整及围挡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城新城CC09-04-10a地块位于轻轨官山河站西侧,北至丽景街,西至隐溪路,东至慈孝南路,南至慈水东街;慈城新城CC09-05-04b地块位于轻轨官山河站东侧,北至丽景街,西至慈孝南路,东至谈妙路,南至慈水东街。
建设规模:慈城新城CC09-04-10a地块用地面积约为3.52公顷,慈城新城CC09-05-04b地块用地面积约为3.21公顷。
招标范围:慈城新城CC09-04-10a、CC09-05-04b地块的场地清表及平整工作和围挡搭建(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 1089794元。
工期:40日历天(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按国 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场地平整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围挡达到抗8级风)。
安全要求:合格。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投标人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 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将*和*书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邮件的正文或标题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收到邮件后会在24小时内将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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