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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食堂服务2021年春2022年秋承包项目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8 13:55:50 浏览次数:219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食堂服务2021年春至2022年秋承包项目采购
---- 受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委托,现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食堂服务2021年春至2022年秋承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食堂服务2021年春至2022年秋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JSZC2020092号
1
3004.62  (1743.12)
624
8%
950万
2年
2
3127.80(1772.72)
656
8%
800万
2年
1
3089.40(1743.12)
612
8%
900万
2年
1
3089.40(1743.12)
612
8%
700万
2年
2
3169.22(1654.40)
608
8%
700万
2年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至多三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审时,按一标段-三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的顺序成交,同一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不可选择。如同一成交人已成交前标段的,则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投标资格,以此类推。
如需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根据采购人单位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请提前1天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提供勘察人员相关的健康码和行程信息供采购人单位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可于2021年01月05日---2021年01月0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按照约定时间进入校园自行勘察。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餐饮公司的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或餐饮管理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格要求中第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注: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二、对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须常态化在本项目现场管理者)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2020 年6月-2020年11月在投标单位的*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提供*,原件备查);
项目负责人符合从事餐饮业的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 年6月-2020年11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部门交纳的*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有高校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经历,熟悉高校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特点(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原件,合同中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未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提供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项目负责人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等相关的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授权代表人的要求
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授权代表人2020 年6月-2020年11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部门交纳的*证明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授权代表人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如授权代表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5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上午09:30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5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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