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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7 21:48:05 浏览次数:176
 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受韶山开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
2、委托编号:XT-2020-04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内容:韶山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
二、采购项目预算: 850000.00元,供应商第 一次报价(即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后报价,现场填写)且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副本、银行开 户许可证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必须有年审合格的记录,如无,请按此条规定提供缴纳证明)
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社 保登记证,均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 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 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 质甲级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应具有国 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勘察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经国 家注册的执业*书;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01月07日起至2021年0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人*磋商文件。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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