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行业知识正文

关于2021中国人民武装*部 队崇左支队营门改造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7 20:48:30 浏览次数:188
 关于2021中国人民武装*部 队崇左支队营门改造采购招标
受中国人民武装*部 队崇左支队委托,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中国人民武装*部 队崇左支队营门改造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部 队崇左支队营门改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HWZB-2021-00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延伸拓展型智能哨位集成箱(双屏) 1
2 基本型哨位集成箱 1
3 网络版拓展型六色声光报警器 2
4 语音对讲主机 2
5 监控专 用硬盘 4
6 网络线 1
7 电源线 1
8 嵌入式操作台 2
9 不锈钢岗亭 2
10 辅助材料 1
11 监控服务器柜机 1
12 拼接屏拆装 1
13 交换机 2
14 录像摄像机机 1
15 光电转换收发器 4
16 高清* 1
17 空调 2
18 分光器 2
19 光纤融接 20
20 服务器 1
21 台式电脑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叁拾贰万玖仟零柒拾柒元整(¥329077.00);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 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 1 月 6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 1 月 13 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5:00-17:30。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提供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3)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27日北京时间 9 时 30 分止提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月27日北京时间 9 时 30 开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