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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双凤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21:54:40 浏览次数:177
 隆昌市双凤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隆昌市双凤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40.61999999万元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RMZF20210106
2.采购项目名称:双凤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人:隆昌市双凤镇*。
二、资金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40.6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双凤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乡村振兴建设要求,逐步完*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达到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伍、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的要求,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改*广大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农村环境面貌。本项目建设内容:拆除垃圾池(房)145个,其中垃圾池131个、垃圾房14个;新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及相关配套设施598个,其中主干道点位157个、生活垃圾收集点安装宣传棚24个(321国道沿线)、村道点位441个。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5.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1年1月07日至2021年1月1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响应文件开启和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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