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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绿*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14:45:40 浏览次数:169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绿*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芦淞区人民*绿*程
2、采购项目编号:HNZB2020-03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预算金额1175385.80(元)
4、采购项目工期:60日历天
5、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绿化景观确保达到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
(3)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 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程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书、园林绿化技术工人2人均具有绿化类*书。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报名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主要人员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缴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依据*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
(6)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01月06日起至2021年01月12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3:30时到16: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明的其他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8日9:30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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