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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宣传品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5 22:19:33 浏览次数:23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宣传品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资金来源:其它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委托,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宣传品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潜在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宣传品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
1.2项目编号:0632-2120HWAL0021
1.3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1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宣传品采购框架合作协议项目包括:小家电、家庭日用品、电子产品、促销用品等。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验收和售后服务等。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提供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所订立的相关合同协议所约定的投标人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2.3 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2.5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如下特定资 质条件:
2.5.1投标人所投电子、电器类产品须具有3C*;
2.5.2投标人所投食品类产品须提供*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2.5.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 质;
2.6 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c.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2.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 高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3.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
3.2.1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
3.2.3 相关资 质证书、*、*证书;
3.2.4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c.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3.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 高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 公章,原件提供审核后退回。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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