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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5 18:37:10 浏览次数:216
涪城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度涪城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分包情况及各包预估金额:包一(米、面、油、干杂、调味品):¥1100万/年;包二(蔬菜):¥800万/年;包三(生鲜猪、牛、羊肉):¥2100万/年;包四(禽、蛋、冻货、肉类加工品):¥600万/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服务周期:叁年,合同壹年壹签。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1.包一:投标人为米、面、油生产加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分销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米、面、油生产加工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三:投标人为生猪屠宰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分销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猪屠宰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销售授权书;包四:投标人为禽类养殖宰杀企业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分销商或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禽类养殖宰杀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销售授权书;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记录;
3.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以书面形式承诺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5.投标人明确产品安全责任,保证配送产品安全,中标后严禁转包、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获取。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包,须提供以下资料:经办人有效*(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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