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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襄阳中国人民解放 军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2 22:11:22 浏览次数:200
 关于2021襄阳中国人民解放 军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ZC2020-134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 放 军某部主副食采购项目
*高限价(如有):以招标人采购计划下达当月本季度招标人周边大型不价量贩超市的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价,不得高于和低于基准价的20%。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解 放 军某部主副食采购,同时包括货物供货、运输、装卸、运送到指定地点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2个月,如政策性调整,则供货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具有食品*品监督*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主要货物(畜禽肉、蔬菜、干货、调料、禽蛋类、豆制品、水产类、水果、牛奶、其他类等)的供货渠道,要求提交供货协议或厂家一级经销商代理合同;
(6)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的经营场所、车辆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施及设备须满足项目需求,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车辆的*以及拟投标人的*(如有)、健康证(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 2021年 1 月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方式: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参加报名;
②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始时间:2021年1 月20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 月20日14点 3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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