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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定点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21:19:20 浏览次数:281
 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定点招标
受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实验小学的委托,对食堂食材配送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星城实验小学食堂食材配送定点项目
2、项目编号:HN20201218004
3、项目预算:
标段号 标段名 预算(元)
1 大米、油、肥膘、干货、调料、易耗品 0.00
2 冻货、鲜货(荤) 0.00
3 蔬菜类 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提供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提供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证明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
②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提供有营业执照、组织*、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近三个月具体指: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4.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证书复印件)。
4.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 月 6日,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提供法人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报名;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报名。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2021年 1 月 20 日 10: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20 日 10:00 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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