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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20:09:57 浏览次数:224
 天津市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1008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价格
1 病理样本分析前脱水包埋机 1台 45万元
2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1台 49.8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19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据凭证复印件及2019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记录是指投标人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转包和分包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按照*监督管理条例(*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类*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非*除外)
(二)参与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产品须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注册证复印件。(非*除外)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 至 16 时 30 分)。
2、招标文件售价:2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1年1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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